乳腺癌放疗后遗症有哪些

乳腺癌放疗后遗症主要包括放射性皮炎、放射性肺炎、放射性心脏损伤、放射性臂丛神经损伤、放射性食管炎等。放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,但可能对周围正常组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。
放射性皮炎是乳腺癌放疗最常见的后遗症,主要表现为照射区域皮肤发红、干燥、瘙痒、脱屑,严重时可出现水疱、糜烂、溃疡。放射性皮炎通常在放疗开始后2-3周出现,放疗结束后1-2周达到高峰。轻度放射性皮炎可通过保持皮肤清洁干燥、避免摩擦、使用无刺激性护肤品等方式缓解。中重度放射性皮炎可能需要使用莫匹罗星软膏、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等药物进行治疗。
放射性肺炎多发生在放疗后1-3个月,主要表现为咳嗽、气短、胸痛、发热等症状。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与照射剂量、照射范围、个体敏感性等因素有关。轻度放射性肺炎可自行缓解,中重度放射性肺炎可能需要使用泼尼松片、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药物进行治疗。放射性肺炎患者应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。
放射性心脏损伤多见于左侧乳腺癌放疗患者,主要表现为心悸、胸闷、气短等症状。放射性心脏损伤可能在放疗后数月甚至数年后出现。轻度放射性心脏损伤可能无明显症状,严重时可导致心包炎、心肌缺血、心律失常等。放射性心脏损伤患者应定期进行心电图、心脏超声等检查,必要时可使用美托洛尔缓释片、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等药物进行治疗。
放射性臂丛神经损伤主要表现为上肢麻木、疼痛、无力等症状。放射性臂丛神经损伤通常在放疗后数月或数年后出现。轻度放射性臂丛神经损伤可通过营养神经药物如甲钴胺片、维生素B1片等进行治疗。严重放射性臂丛神经损伤可能导致上肢功能障碍,需进行康复训练。
放射性食管炎多见于内乳区淋巴结照射的患者,主要表现为吞咽疼痛、吞咽困难等症状。放射性食管炎通常在放疗开始后2-3周出现。轻度放射性食管炎可通过进食流质或半流质食物、避免刺激性食物等方式缓解。中重度放射性食管炎可能需要使用硫糖铝混悬液、康复新液等药物进行治疗。
乳腺癌放疗后遗症的发生与个体差异、放疗剂量、照射范围等因素有关。患者应定期随访,及时发现并处理放疗后遗症。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持照射区域皮肤清洁,避免阳光直射和摩擦。饮食上应保证营养均衡,多摄入富含优质蛋白和维生素的食物。适当进行有氧运动有助于提高机体抵抗力,但应避免剧烈运动。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。